2020济宁市委党校“优才计划”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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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优才计划”公告》要求,对中共济宁市委党校“优才计划”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15日-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委党校业教学院楼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其中《诚信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
3、国家承认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可提供能体现学历、学位、专业等信息的就业推荐表);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
6、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7、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三、其他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原则上由初审通过人员本人参加。本人确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审查委托他人代为递交审查材料的,须向审查单位提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或材料准备不齐,造成资格审查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5、面谈、面试工作方案将在中共济宁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6、鉴于当前仍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各位考生前来资格审查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杀防疫工作,佩戴医用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的考生,请提前告知。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 “优才计划”公告》执行办理。
联系电话:
中共济宁市委党校
2020年4月10日
原标题:2020年中共济宁市委党校“优才计划”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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