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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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优才计划”公告》要求,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5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济宁市任城区机关招待所贵宾楼4楼407会议室(地址:济宁市任城区财神阁街11号 总台电话:0537—)。
三、审查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已签订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装订)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济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资格审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须做好相关准备、备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指定材料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4、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537—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6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 “优才计划”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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