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山东站)招聘127人公告
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决定开展“名校人才特招行动”,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沂源县“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山东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特招人员范围
本次特招人员范围分为2类:
1、“国内顶尖名校”,允许应聘的人员范围为:国内顶尖名校毕业生(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2、“双一流高校”,允许应聘的人员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3)。
(二)学位学历要求
本次特招最低学位学历要求为学士本科。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沂源县县属事业合并招聘岗位73个和沂源县镇办事业单位合并招聘岗位24个,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1-1。沂源县人民医院招聘岗位30个,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1-2。
(二)有关说明
1、关于招聘专业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所有专业、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
2、关于时间计算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0年7月5日及以前取得。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邮箱报名、面谈(面试)、签约、考察(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14日12:00。
2、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诺事项处需本人签名。
(2)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5)。
(3)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没有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其中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交。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应聘人员信息表(EXCEL电子版)+本人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图片(或截图)+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的申领方法详见附件7。
(二)面谈(面试)
本次招聘通过面谈(面试)的方式,分县属事业单位组、镇办事业单位组和卫生事业单位组,分别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测评。
面谈(面试)时间:7月15日上午8:00
面谈(面试)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具体面试地点电话通知。
面谈(面试)内容以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为主。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谈(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谈(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谈(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成绩分县属、镇办和卫生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三)签约
面谈(面试)结束后,招聘主管机关与考察人选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考察、体检与公示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并进行电话通知。
1、考察:
考察工作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我县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决定。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
招聘工作结束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待遇
试用期满后,对应聘到镇办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育培训、干部提拔使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应聘到沂源县人民医院的按照医院现有奖励政策进行奖励。
(七) 报销费用
本次招聘实行“五免”:一是免招聘报名费,二是报销赴济南面试单程路费,三是免费提供面试前一天住宿,四是报销济南至沂源体检单程路费,五是免费体检。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沂源县委组织部、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1:2020年沂源县“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1-2:2020年沂源县人民医院“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国内顶尖名校目录
附件3:“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
附件6: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 共 沂 源 县 委 组 织 部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5日
原标题:2020年淄博市沂源县“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山东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yuan.gov.cn/art/2020/7/5/art_5747_1971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