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日照市市直高中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33人)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含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国家统招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部分重点高等院校(见附件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省内师范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学科教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所高校和98所高校重点学科(见附件2)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4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7.应聘教师岗位的,应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暂无教师资格的,按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个人实际学习(工作)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应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市内各区县在编教师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日照市市直高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3)。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2020年8月15日8:00至8月17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下载《2020年日照市市直高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2020年日照市市直高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基本信息表》(附件5),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基本信息表(excel格式)及岗位要求提报的其他证件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主要获奖证书、报考学历对应的学业成绩表、同意报考证明等)电子版(pdf格式),放在以“应聘岗位+毕业学校+专业+姓名”(如“语文教师+山东大学+汉语言文学+张三”)命名的文件夹里,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邮件格式要求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其中招聘计划不超过2人的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计划比例的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评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评审结果,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8月20日18时前向招聘组织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二)资格复核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面试时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核。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主要获奖证书、学业成绩表、同意报考证明等。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院校、专业为准。
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指定教材内容。
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采取加试方式,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8月23日,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招聘单位可提出递补意见,按照面试成绩从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职业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日照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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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22020年日照市市直高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基本信息表
日照市教育局
2020年8月6日
原标题:2020年日照市市直高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rizhao.gov.cn/art/2020/8/6/art_33298_95871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