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28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28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须为择业期内(含2018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年全球TOP200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岗位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然后选择相关职位,在规定报名期间内将《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其他时间报名不予受理)。邮件“主题”栏和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25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学院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诚信承诺书》1份;
(3)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使用A4纸复印):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核范围名单将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统一公布。
四、考核方式、内容与方法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考核根据岗位特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及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考核采取考生自述答辩+考官综合研判的方式进行。
面试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每个岗位面试考核结束后,面试考核成绩在考点当场张贴公布。全部面试考核结束后于当天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统一公布。
面试考核方案及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组,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张老师、魏老师)
监督电话: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邮箱(),监督电话
附件:
1.附件1: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岗位表
原标题: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63359/n32563417/200831205656099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