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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枣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枣庄市教育局 2020-09-04 15:20:21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定于2020年10月24日——25日举行2020年枣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具有枣庄市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枣庄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的社会人员。

二、测试形式

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枣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为提高普通话测试水平,本次普通话测试将继续采用计算机智能语音测试系统。

三、测试安排

本次测试在两个考点同时进行,考生可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测试,不可兼报。

1.枣庄经济学校考点(枣庄市新城祁连山北路中段)

报名参加该考点测试的考生,报名程序及现场确认、测试安排等相关事项见附件1。

2.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考点(滕州市学院中路1988号)

报名参加该考点测试的考生,报名程序及现场确认、测试安排等相关事项见附件2。

四、成绩查询、领取证书

1.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约两个月后考生可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个人成绩,成绩合格后可办理由省语委办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2.领取证书

考生查询到个人成绩后请关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和枣庄市教育局公众号发布的领取证书通知,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考点考生关注滕州市教体局网站和滕州教师进修普通话证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领取证书通知,不单独通知考生个人。

3.如有证书丢失,需要补办证书的考生,请参看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中《关于调整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程序的通知》或《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规定》(鲁语办〔2015〕6号)。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测试日期、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准备测试。迟到30分钟将视为自动放弃测试。

2.根据鲁价费发[2004]28号文件相关规定,考生现场确认时缴纳测试费50元/人次。

3.按照《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语办〔2011〕7号)文件中有关规定要求,“各市测试中心测试范围为本市除高校教职员工和高校学生以外的人员;高校测试站(中心)测试范围为本校学生。高校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由省语委办统筹安排。”

4.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测试平稳顺利,考生须严格执行《枣庄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如实填写《枣庄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4),如考生存在《枣庄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规定情形不能参加测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枣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不组织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的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

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经山东省语委授权的枣庄市唯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机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组织类似的测试。

市语委办:,

市测试中心电话:

附近:1-4点击下载

1.枣庄经济学校考点普通话测试相关事项安排

2.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考点普通话测试相关事项安排

3.枣庄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

4.枣庄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0年9月3日

附件1:

枣庄经济学校考点普通话测试相关事项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1日9:00——23日24:00前。

二、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

1.网上报名

考生可在上述日期内登陆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网址: )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3日24:00。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886250

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点击“我要报名” ,在“城市”选择中选择“枣庄市”。

(2)在“测试站点”中选择“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点击“下一步”。

(3)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

(4)考生填写完“必填信息”后,务必添加考生个人照片,此栏目为必填内容,否则无法通过现场确认。

特别提醒:上传照片将用于办理《准考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不符合下列要求,现场确认将不予通过,请考生慎重选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免冠证件照,使用翻拍照或生活照无效;照片应清晰显示考生头部和肩膀上部,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照片为JPG/JPEG格式,分辨率为390像素×567像素,不大于20K。

(5)考生务必在“基本信息”中填写手机号码。

(6)点击“确定”,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缴费

参加枣庄经济学校考点测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完成信息确认和缴费。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7日——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地点:枣庄经济学校(地址:枣庄市新城祁连山北路中段)

(3)缴费:根据鲁价费发[2004]28号文件相关规定,考生现场确认时缴纳测试费50元/人次。

(4)确认提交材料:

a.枣庄户籍的考生: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枣庄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b. 非枣庄户籍在枣庄市工作的考生: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工作单位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枣庄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考生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必须保证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材料齐全。

仅完成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缴费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测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于10月21日9:00——10月23日24:00到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时间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和《枣庄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备测。迟到30分钟将视为自动放弃测试。

附件2:

2020年滕州市考点普通话测试相关事项安排

为做好2020年我市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8:30——9月23日24:00前

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打印缴费单和准考证→现场信息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

三、报名方法:请登录进行信息输入,核对无误后进行提交,提交完毕点击“打印缴费单和准考证”并粘贴一寸近期同底照片2张。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测试费用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2020年10月9、10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凭“打印缴费单和准考证”到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现场交费,确认信息。

2、提交材料

a.枣庄户籍的考生:

①考生身份证原件;

②缴费单和准考证;

③《枣庄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b.非枣庄户籍在枣庄市工作的考生:

①考生身份证原件;

②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③缴费单和准考证

④《枣庄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考生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必须保证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材料齐全。

仅完成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缴费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测试。

3、测试费用:按鲁价费发(2004)28号文件规定,考生应缴纳测试费每人次50元。

五、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测试地点: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六、成绩查询、发证时间

1.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约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个人成绩,成绩合格后可办理由省语委办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2.领取证书

考生查询到个人成绩后请关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和滕州教师进修普通话证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领取证书通知,不单独通知考生个人。

3.如有证书丢失,需要补办证书的考生,请参看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中《关于调整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程序的通知》或《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规定》(鲁语办〔2015〕6号)。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应按照准考证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迟到 30 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枣庄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参加测试,缺一不可。

2.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根据《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对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成绩作零分处理,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严禁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附件3:

枣庄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测试平稳顺利,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1.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2.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后至进入考场前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3.考生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枣庄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并签字。如考生存在《枣庄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规定情形不能参加测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所有考生《承诺书》在进入考点时交给工作人员。

4.测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避免考生、陪考人员在考点附近聚集,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

5.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医务人员对异常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分类进行处置:(1)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2)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但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安排其经备用通道离场;(3)如果确认体温<37.3℃且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可进入或返回考场继续测试。

6.考生在测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7.考生应听从考点指挥,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8.因疫情原因,我们建议考生及陪考人员不要在考点外聚集等候,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附件4:

枣庄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

健康承诺书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健康申明

1.是否为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是〇 

2..考前14天内,是否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

 是〇 

3.考前21天内,是否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

 是〇 

4.考前28天内,是否从国(境)外回鲁?

 是〇 

5.考前21天内,所在社区(村居)是否发生疫情?

 是〇 

6. 是否为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是〇 

 

考生承诺

本人承诺:

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报、瞒报,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考生签名:

日期:2020     日(考生测试日期)

注:1.“健康申明”中第1-5项有一项为“是”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场次测试,由测试中心统一做好登记,另行安排时间进行测试。

2.“健康申明”中第6项为“是”的考生,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隔24小时核酸检测(坦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测试。

3.考生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需要各提交一份。

原标题:2020年枣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edu.zaozhuang.gov.cn/xxgk/gggs/202009/t20200904_830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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