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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枣庄市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

中公教育 2020-11-12 11:02:00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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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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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灯塔-枣庄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

报考者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录职位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枣庄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题”中的“考生报名平台”登陆报名,也可以直接登录山东省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182.92.48.100/sdsgvyks2021)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0年11月20日11:00至11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本次招录对报考者取得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2020年11月前取得。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于2020年11月24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0年11月20日11:00至11月25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者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报考指南》)。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9日15︰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人才紧缺职位和重点扶持区域的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枣庄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题”上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我市各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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