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选调省考试(1450人)报考手册_报名指南
第一章 选调条件说明
一、关于选调范围
1、高校范围。不包括网络学院、成人高校、对口本科(高职本科)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等。
2、毕业生范围。包括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学习、同时获得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军事院校地方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省级以上党校、科研院所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学习、同时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人员可以报考。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
海外高校毕业生须是2021年7月底前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制的学位证和毕业证、且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必须在录用报到之前取得。
二、关于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2、学生干部名称。为保证填写规范、请按照以下学生干部基本名称填写:班长、副班长、班生活委员、班学习委员、班卫生委员、班体育委员、班纪律委员等;班团支部书记、班团支部副书记、班团支部组织委员、班团支部宣传委员等;院系团总支学生组织委员、院系团总支学生宣传委员等;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校(院系)学生会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秘书长、校(院系)学生会副秘书长、校(院系)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校(院系)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校(院系)学生会某部部长、校(院系)学生会某部副部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等。未列入名录的、可填写规范的名称、规范格式:班××(职务);院系学生会××(职务);校学生会××(职务)。
学生干部不包括:学生会干事、第二课堂中心主任、心理咨询室主任、记者团团长、编辑部、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单位管理成员、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各类协会、艺术团、研究小组、学习小组、党小组等组织负责人及成员、以及其他不被认定为学生干部的名称。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录用报到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3、专升本学生的学习专业、任职情况等报考条件只限于本科阶段。通过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习考取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只限于研究生阶段。
4、因疫情影响未就业的2020届全日制毕业生,经学校推荐,可以报考。
5、身份证年龄和档案年龄不一致的、以档案记载年龄为准。双学士延长2岁。大学期间入伍服兵役人员,报考年龄按服役期顺延。
三、关于报考职位
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职位,须同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可报考本科生职位,须同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其中,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报考定向选调生的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职位,除符合职位专业要求外,该专业就读高校也应在定向选调范围高校内。
第二章 定向选调高校范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按照《加强选调生选育管用工作的若干措施》(鲁组办发〔2020〕4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经研究,开展2021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一)选调范围
1、定向选调生。48所国内知名高校,2021年QS(全球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Quacquarelli Symonds)榜单前100名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关专业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2、常规选调生。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定向选调职位或常规选调职位。具体选调范围见《山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报考手册》(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手册》)。
(二)选调数量
全省共计划选调1450名,其中定向选调596名,常规选调854名。选调职位及计划见附件2。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比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三)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截至2020年11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四)定向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综合表现比较突出,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优先选调。
常规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须是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录用报到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五)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独立学院不列入定向选调范围。
(七)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11、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点击查看公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