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初级岗位笔试公告
根据《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0年10月21日发布)要求,现将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
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岗位报名工作已于10月29日结束,现将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请参加笔试人员于11月20日前回复邮件(邮箱:,邮件标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确认参加”),确认参加考试,以便学校组织安排笔试。
二、笔试安排
(一)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20年12月4日(周五)14:00-17:00到枣庄学院(门口东侧办公室)领取《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等材料,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二)笔试安排
1.时间:12月5日(周六)上午9:00-11:00
2.地点:枣庄学院多媒体楼
考生请于12月5日上午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前3天内山东省检测机构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原件(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和2B铅笔、橡皮、中性笔等按时参加考试。有本通知规定的特殊情形者还须按照本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试。除上述材料和考试用品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和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要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进行流行病史申报和个人健康监测,自11月21日起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在参加考试前交至工作人员。无法提供《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应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山东省检测机构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属于以下特殊情形或非绿码的,考生应于11月30日前主动与枣庄学院人事处(联系方式:)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联合有关部门、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允许考生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
(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
(3)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开考前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4)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有上述特殊情形但未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与学校主动联系的,将视考生自愿放弃本次应聘资格。经学校综合研判不允许参加考试、无法提供健康证明,以及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且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备用口罩,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应摘口罩)并服从考试安排。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5.来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提前向流入地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6.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山东省疫情防控有关安排,对以上要求适时做出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他相关事项
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及未来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如考试不能满足有关防控要求及考试所具备的条件,学校将提前5天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延迟考试有关通知,请及时关注。
附件【附件2: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附件1:参加笔试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