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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枣庄高新区第二批青年人才优选公告(20人)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实际,在优选引进第一批青年人才的基础上,决定继续面向国内高校毕业生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优选引进青年人才的范围:国内高校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和取得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高校目录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人员。2020年枣庄高新区计划优选第二批青年人才20名,其中,博士2名、硕士8名、本科生10名(需枣庄高新区紧缺急需专业,见附件2)。综合管理A职位不设开考比例,可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适当增减引进计划。具体职位如下:

  优选职位

     优选名额

      优选条件

        备注

  学历

  学位

  性别

          /

  综合管理A

    2

  研究生

  博士

  不限

  综合管理B

8(其中法律专业1名、金融类专业1名、动物医学类专业1名)

  研究生

  硕士

  不限

需符合专业分类具体目录(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综合管理C

10(其中法律专业1名、金融类专业1名、动物医学类专业1名)

   本科

  学士

  不限

需符合优选高校和专业分类具体目录(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五)考生所学专业应符合2020年枣庄高新区第二批青年人才优选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得报考。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面向社会发布优选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12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5日14:00—12月2日16:00

报名网站: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0年枣庄高新区第二批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2、网上初审。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确认。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0年11月25日14:00—12月2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予以确认,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未进行确认和打印《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剂各岗位优选引进计划。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职位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宜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确定,请注意随时关注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并按要求确认参加面试。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或单位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2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三)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枣庄高新区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可在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副职领导职务,工作满3年,符合国家公务员调任政策规定的,可择优推荐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按照博士每人每月5000元、硕士每人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5年。引进后工作3年内在枣庄市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高新区财政分别给予10万、5万元、2万元购房补助。

(二)配偶安置。优选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

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就学。优选的博士,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优选的硕士,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协调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本公告由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632—

附件:1、2020年枣庄高新区第二批青年人才优选高校目录

2、2020年枣庄高新区第二批青年人才优选专业分类目录

枣庄高新区青年人才优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原标题:2020年枣庄高新区第二批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zctp.gov.cn/zwgk/xxgkml/qzbm/dqgzb/202011/t20201120_1104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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