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枣庄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什么时候出?
2021枣庄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什么时候出?会和省考一样提前吗?...近期,对着21国考笔试落下帷幕,以及21省考即将开考,很多备考事业单位的小伙伴们都在咨询2021枣庄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发布了吗?对此,枣庄中公教育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2021枣庄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什么时候出?
(2021枣庄事业单位考试暂未发布,以下参考往年公告内容详情)
往年枣庄事业单位统考公告发布时间一般为1月份,笔试时间为3月份。但2019年因机构改革,枣庄未参加统考,各县区考试时间不一。2020年受疫情影响,枣庄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发布时间有所推迟,其中市直及各县区(除山亭外)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5月9日。2020山亭区事业单位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3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枣庄各县区事业单位考试重要时间节点,供大家参考!
县区 | 招考人数 | 公告发布时间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成绩发布时间 | 面试时间 |
市直 | 63 | 5月9日 | 5月19-22日 | 7月26日 | 8月17日起 | 9月12-13 |
市中区 | 78 | 5月9日 | 5月19-22日 | 7月26日 | 8月18日起 | 9月5日 |
峄城区 | 45 | 5月9日 | 5月19-22日 | 7月26日 | 8月19日起 | 9月5日 |
滕州市 | 66 | 5月9日 | 5月19-22日 | 7月26日 | 8月20日起 | 9月6日 |
薛城区 | 49 | 5月9日 | 5月19-22日 | 7月26日 | 8月21日起 | 9月6日 |
台儿庄区 | 18 | 5月9日 | 5月19-22日 | 7月26日 | 8月22日起 | 9月5日 |
山亭区 | 32 | 7月3日 | 7月14-16日 | 7月26日 | 8月23日起 | 8月30日 |
以下为2020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63人公告部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2020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16号)规定,现将2020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枣庄市生源或在枣庄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具有5年以上枣庄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以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从枣庄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学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2020年5月19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点击公告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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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及时有关:2021枣庄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什么时候出?的全部内容。2021年枣庄事业单位公告何时发布,我们也拭目以待!小编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备考一定要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