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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南市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100人)

济南市教育局 2020-12-23 11:46:07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开辟优秀教育人才引进通道,满足我市教育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济南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100名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其中:

(一)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引进80名。其中,优秀校长6名(初级中学校长2名,普通高中校长2名,中职学校校长2名)、优秀教师7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区县教体局所属学校计划引进优秀校长20名,具体引进岗位、数量、标准、程序、待遇等情况由各区县教体局另行发布公告。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校长需管理经验丰富,任校长期间学校办学实绩突出,在国内或省内有较高的知名度;教师需教学业务精湛,在学科领域有较高造诣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济南市域外的在职校长或教师。

(二)岗位条件

1.校长:详见附件3。

2.教师:详见附件3。

各学校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上述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国家认可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放宽到中级。

2.各类人员除有明确要求外,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2月23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2月23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4日24时。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或引进人才学校网站下载《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贴照片处”上传电子照片,并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要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将所需报名审查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济南市教育局或引进人才学校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报名审查材料包括:1.《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6.1-3件能够证明自己教育教学能力的荣誉证书及佐证材料;7.自荐信(1000字以内);8.户口簿(或户籍卡);9.校长需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办学能力水平的佐证材料及所任职学校近3年取得的成绩总结。上述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应聘人员把上述相关材料准备完整后,于2021年1月4日24时前拍照或扫描后发至济南市教育局、引进人才学校指定邮箱(见附件1)进行初审(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济南市教育局、引进人才的学校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业务能力考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2.复审。业务能力考评当天,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现场,由济南市教育局或学校选派工作人员,对初审合格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引进资格,不得参加业务能力考评。

四、业务能力考评

校长业务能力考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个人陈述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评应聘校长的办学理念、治学思想、主要业绩。

教师业务能力考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答辩和试讲两部分。答辩主要考评应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实践能力、教科研水平和成果;试讲主要考评应聘教师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业务能力考评时间:初定为2021年1月10日。如有变更,以济南市教育局和引进人才学校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业务能力考评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校长岗位,个人陈述和答辩成绩之和即为业务能力考评成绩;教师岗位,按答辩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业务能力考评成绩。业务能力考评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评结束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业务能力考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按照岗位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在济南市教育局、引进人才学校网站公布。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以及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员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业务能力考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察。济南市教育局、引进人才学校分别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引进的校长、教师进行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济南市教育局、引进人才学校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引进

根据业务能力考评、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引进人才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的校长由济南市教育局安排到市直属学校任职,按照相关人事政策进行管理。

七、引进人员待遇

依据《济南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2017〕22号)执行。引进人员按聘任岗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经认定为济南市教育系统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A、B、C、D类人才)的对应享受住房补贴、薪酬补贴等待遇。

(一)住房补贴。引进的A、B、C、D类人才,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须满10年,在此期间每年分别享受安家住房补贴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分别总计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二)薪酬待遇。引进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薪酬待遇,在全面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同时,新引进的A、B、C、D类人才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7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按年支付。

(三)违约责任。引进人才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期不满5年调离或辞职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并须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薪金补贴及扶持资金,聘用合同中约定需支付违约金的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八、其他

1.此次公开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区县教体局各自负责所在区县的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含校长、教师)工作,自行确定引进标准、程序、待遇等相关政策,自行组织相关工作,具体见各区县教体局公告。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

附件:1.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校长、教师岗位表.pdf

2.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doc

3.2020济南市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条件.doc

济南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3日

原标题:济南市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jnedu.jinan.gov.cn/art/2020/12/23/art_18904_4762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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