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度校园公开招聘35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充实师资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2021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5人,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高中、职教类学校教师35人,招聘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表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2021年3月下旬开始根据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依次到山西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四个招聘点分别举行专场招聘会。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现场面试。
联 系 人:陈玉兴
联系电话:0515-83512802、15251178228、15195531886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职教类专业课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在入职三年内提交教师资格证书)。
四、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学校现场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招聘学校共同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为微型课和答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其中:微型课占70%,答辩占30%。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微型课得高分的入选,仍然同分的加试决出名次)。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接受“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査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报名及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
六、体检和考察
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政审(成绩相同的,微型课得分高的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到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九、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69188522。
附件: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3日
原标题: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1年度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fe.cn/Frontend/Notice/NoticeDetails/101?regio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