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枣庄事业单位招聘324人公告职位表汇总(市属及各县区|持续更新)
2021枣庄事业单位招聘统考公告职位表陆续发布,为了帮助大家及时查看枣庄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信息,枣庄中公教育特整理了:2021枣庄事业单位招聘统考公告职位表汇总(市属及各县区),本页面持续更新,请及时刷新。
2021枣庄事业单位招聘统考公告职位表汇总(市属及各县区) | |||||||
县区 | 发布时间 | 公告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准考证打印 | 笔试时间 | 面试时间 | 信息汇总 |
山亭 | 6月3日 | 2021枣庄山亭区事业单位招聘52人 | 报名入口 6月12-14日 |
打印入口 | 7月10日 | 9月11日 | 信息汇总 |
市直 | 5月25日 | 2021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6人 |
6月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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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入口 | 7月10日 | 10月10日 | 信息汇总 |
市中区 | 5月27日 | 2021枣庄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50人 |
6月5-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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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入口 | 7月10日 | 10月10日 | 信息汇总 |
峄城区 | 5月28日 | 2021枣庄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58人 |
6月8-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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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入口 | 7月10日 | 10月10日 | 信息汇总 |
滕州市 | 5月25日 | 2021枣庄滕州市事业单位招聘64人 |
6月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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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入口 | 7月10日 | 10月10日 | 信息汇总 |
薛城区 | 5月25日 | 2021枣庄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22人 |
6月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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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入口 | 7月10日 | 10月10日 | 信息汇总 |
台儿庄区 | 6月2日 | 2021枣庄台儿庄区事业单位招聘22人 | 报名入口 6月11-14日 |
打印入口 | 7月10日 | 10月10日 | 信息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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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9:00—6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3日11:00—6月8日16: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zzhrss.zaozhuang.gov.cn/rsks/)网站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1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6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3日11:00—6月8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3日11:00—6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7月6日9:00-7月1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及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9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2)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zz8662859@126.com,并拨打电话0632-8662859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27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单位岗位26);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点击查看完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