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关于开展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的通知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实施,初审通过的招录对象参加现场复核。现就我省报名人员现场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复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24日—9月8日
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按户籍地报名的在户籍所在地市审核,按常住地报名的在常住地所在地市审核(具体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复核要求
(一)必须是招录对象本人到场(家长及其他人不得代替招录对象参加现场复核),本人不到场者,视为放弃考核测试资格。
(二)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的材料
1、参加现场复核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2、健康绿码和国务院客户端内防疫行程卡;
3、准考证;
4、有效身份证(居住证)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7、国内学历人员:本(专)、研究生(硕士)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打印);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原件;8、退伍证原件,如退伍证遗失,提供武装部出具的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9、立功受奖(三等功以上奖励)证书原件;
10、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11、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考生请携带未缴纳社保证明。
(三)未参加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测试。通过现场复核的,须认真阅读《2021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山东省消防员招录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原标题:山东省关于开展2021年度消防员招录 现场复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kLZ5Zb9rsocSZv48a_3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