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枣庄峄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公告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和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19〕3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本次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30 个(见附件1),现就2021年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峄城户籍,2017年以前退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伍后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3、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动离岗、主动辞职或被开除、解聘后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不予支持;
4、前期已应聘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后在岗、主动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不得参与此次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
二、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2、报名地点: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档案内入退伍材料)(一式三份);
2、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谋职业证(自谋职业协议)(一式三份);
3、《就业创业证》(一式三份);
4、报名审核表(一式三份)及1寸免冠彩照三张。
(三)申请报名程序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峄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审核表》 (见附件2),并实事求是填写(网址:http://www.ycq.gov.cn),到原安置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职责为:区人社局负责审查退役士兵就业、失业及社保缴纳情况;区工信局负责审查工信系统内退役士兵是否享受财政补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查退役士兵是否符合省“11条”规定的应聘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待遇及管理
符合条件人员应聘上岗后的待遇及管理严格按照鲁退役军人发〔2019〕31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2-7559676。
附件:1.
《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
〔2019〕31号).docx
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1日
原标题:2021年峄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cq.gov.cn/zzxw/tzgg/202112/t20211201_1349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