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枣庄台儿庄区邳庄镇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1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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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决策部署,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和《台儿庄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2022年在我镇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151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4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06个,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目的是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具有非营利性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性质。
二、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条件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五)符合招聘对象要求的相关人员。
三、招聘对象
我区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下列人员:
(一)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防返贫监测户:乡村振兴部门已备案的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突发严重因难户(因病、因灾、因残)。
(二)农村低收入人口:民政部门备案的低保户、特困人员,持有低保证、特困人员供养证。
(三)农村残疾人:在残联登记管理的持有残疾人证件的农村残疾人。(但应具备劳动能力)
(四)农村大龄人员:年龄45-65周岁。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失业人员认定条件:
(1)名下无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信息;
(2)无单位参保或者灵活就业参保的;
(3)在“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在职参保。满足以上条件,即可被认定为失业人员。
(六)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满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登记失业人员(失业人员认定条件同上)。
四、招聘计划
全镇(街)共计招聘151人,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45人(详见附件2),乡村公益性岗位106人(详见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报名日期为2022年3月24日-3月27日下午5时止,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原件等有关证明到所在村提出安置申请,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等有关证明到邳庄镇人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安置申请。
(二)资格审核。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各村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相关情况会同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实人员信息,初步审核,审核后予以反馈。
(三)民主评议。村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相关人员。
(四)审核公示。村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镇专班录入系统并确认无误后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五)区级审批。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各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会同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实人员信息,审核备案后反馈用人名单。
(六)协议签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岗前培训。镇组织新聘用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根据岗位需要,开展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维权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卫生防疫等专项知识培训,增强在岗人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
(八)安排上岗。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待遇和聘用期限
(一)岗位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工作时间和性质确定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月发放。
(二)岗位补贴期限。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具体以省市文件为准),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岗位保险保障。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区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七、监督管理
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原则上由各镇(街)统一使用管理并按规定签订协议,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原则上由村(社区)统一使用管理并按规定签订协议。
(一)信息化管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二)日常管理。镇(街)负责进行指导,镇(街)相关单位和各村(社区)负责具体使用管理考评等工作。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警告,严重违反规定的,取消任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以及村(社区)督促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收回其城乡公益性岗位指标,纠正查处及清退违规在岗人员,责令退还相应款项,追究相关村(社区)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四)退出管理。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本公告由邳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情况请咨询各村(社区)村(居)委会。镇专班咨询电话:6851069
附件:1.2022年台儿庄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2.2022年台儿庄区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邳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
附件2:
原标题:台儿庄区邳庄镇关于公开招聘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65PyY7mU1sg5FtON3Le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