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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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莲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2022年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2年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3),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基本信息表(excel格式)、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及岗位要求提报的其他证件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主管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将以上证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放在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网络工程专业教师+张三”)命名的文件夹里,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wlxjyjrsk@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邮件格式要求于2022年8月8日17:00前发送邮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8月11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岗位明确了专业要求,其中,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报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应保存好报名材料的原件,在考察时一并提交审核。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占2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两部分。教育理论为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法规。学科专业知识为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因放弃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考试共45分钟,试讲准备时间30分钟,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按试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缴费、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务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须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uli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与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五莲县教体系统外的招考(聘)或提出辞职、申请调出五莲县外等事宜。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ulian.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5215054(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
附件:1.附件1:2022年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doc
2.附件2:2022年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附件3:2022年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基本信息表.xls
中 共 五 莲 县 委 组 织 部
中共五莲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 莲 县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22年7月28日
原标题:2022年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wulian.gov.cn/art/2022/7/28/art_32413_10318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