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潍坊坊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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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坊子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坊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坊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岗位的,仅限在坊子区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坊子区接收安置条件(以坊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9:00-9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9月5日11:00-9月9日11: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坊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angzi.gov.cn/)网站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2年坊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上传的照片务必清晰可辨。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9月5日11:00-9月9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机关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11:00-9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坊子区政府综合办公楼北楼40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简章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本次招聘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技术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招聘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五)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资格审查的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3)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坊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
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所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三、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坊子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
(一)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坊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ngzi.gov.cn/)发布。凡违反国家、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638178
坊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
原标题:2022年坊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fangzi.gov.cn/gsgg/202208/t20220822_764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