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淄博市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选择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的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要求及本须知,对照自身情况逐项明确准许报考的考生类别、区域限制、证件、范围、时间等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造成的不能网上信息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报名条件
(一)本报考点只接受在驻淄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淄博市的其他考生报名(含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应届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学校须为驻淄高校(或淄博校区),仅包含山东理工大学、齐鲁医药学院、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淄博校区)三所高校;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应工作或户籍在淄博。
2.往届生:须本人工作或户籍在淄博。非淄博户籍在我市工作的考生,须提供由人社部门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缴纳期限须涵盖2022年9、10月)。在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工作和户籍均不在淄博的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
(二)以下情形本报名点不接受报名:
1.非驻淄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非淄博籍且无法提供在淄博市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的往届生;
3.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
二、网报须知
1.网报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
2.网报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9:00—22:00),此期间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
3.网报流程
(1)填报信息。考生在规定报名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一定要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特别是所选报考点是否有误,如有误须在10月25日网报结束前予以更正。
(2)网上缴费。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考生务须在10月25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后续的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收费标准:考生报考的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3)网上确认。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未参加确认的报名资格无效。网上信息确认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5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请考生务必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考生要认真阅读网上确认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及上传材料标准拟于10月下旬公布,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sswbgg/)、淄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zibo.gov.cn/)“招生考试”或微信公众号:淄博教育发布。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个别需要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教育部、山东省及我院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山东省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要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确认。
2.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网上填报的信息(特别是考生来源、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报考类别等),确保与证件完全一致。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缴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都不能更改,业务课二不可在超过3小时和3小时之间修改(即业务课二代码首位是5的不能改为非5,或首位非5不能改为5)。关键信息填报有误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后续系统自动退还)。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是毕业日期、毕业证(学位证)编号填写错误),请尽早核查信息或按系统提示办理相关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手续。由于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没有学籍,在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按照网上确认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3.《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涉及考试作弊的条款,望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判零。本次考试将实行两次安检,书包、手机、手表等严禁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到考点学校。
4.我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数量,将考生随机安排在我市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任何考生或个人不得要求或指定考点、考场。考点及考场情况考前一周在淄博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17:00后到考点指定区域了解考试相关要求、熟悉考场安排情况,但不得进入考场。
5.我院将对管理联考考生单独编场,严格管理。
6.准考证由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打印。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如考前证件丢失,请及时补办,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7.已参加网上确认、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8.如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可在完成网上确认后向报考点提出申请。
9.网报结束后,考生一定要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内信”查询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发布的有关招生信息。
10.咨询电话:0533-2793623(工作日期间)。
原标题:淄博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文章来源:http://edu.zibo.gov.cn/art/2022/9/20/art_15371_2325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