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枣庄理工学校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备案制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枣庄理工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学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控制总量备案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控制总量备案制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枣庄理工学校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备案制教师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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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2024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详见《岗位汇总表》),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高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6月7日及以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3日11:00-6月8日17: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报名。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按照报名网站提示要求处理、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报告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获得)、海外留学人员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扫描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工作单位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及证书等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4年6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专业及学位应严格按照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3日11:00-6月8日12: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3日11:00—6月8日17:0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按照《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6月7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xcrcjtzp@163.com,并拨打0632-4471009进行确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按照招聘单位类别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岗位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详见《岗位汇总表》中备注栏。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且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2024年枣庄理工学校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备案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和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资格审查
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排序装订):
1.《2024年枣庄理工学校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备案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报名缴费后打印,本人确认签字);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不提供)、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本人获得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4.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2023年、2024年全日制毕业生除外);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中要求其他条件的需要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按学科岗位分类,分为文化课教师岗与专业课教师岗(两类分别进行选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1.文化课教师岗(岗位汇总表序号1至11)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2.专业课教师岗(岗位汇总表序号12至33)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其中:岗位序号12至26的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岗位序号27至33的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因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模拟讲课或模拟讲课与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两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1.文化课教师岗和专业课教师岗(机电专业课教师A岗、机电专业课教师B岗、工业机器人专业课教师A岗、食品生物专业课教师、化学材料专业课教师、网络技术专业课教师、软件技术专科课教师、影音后期制作专业课教师、信息安全业课教师、机械类课程专业课教师A岗、机械类课程专业课教师B岗、三维逆向设计类专业课教师、电子商务专业课教师、新能源汽车专业课教师、家政服务专业课教师)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 专业课教师岗(播音主持专业课教师、编导专业课教师、工业机器人专业课教师B岗、机电技术实训指导教师岗、新能源汽车实训指导教师、数控车加工技术实训指导教师、数控铣加工技术实训指导教师)的面试采取模拟讲课与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考试报考岗位的核心技能水平。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占40%,模拟讲课成绩占24%,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6%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每场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事项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由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或复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人员身心健康。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教师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招聘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服从组织安排。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 原标题:2024年枣庄理工学校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备案制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xuecheng.gov.cn/zwgk/qjbm/qrsj/202405/t20240522_1890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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