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鲁班纪念馆招聘讲解员公告

鲁班纪念馆位于滕州市龙泉文化广场,2011年5月建成并免费对外开放,建设面积为8600平方米,是目前全国建筑体量最大、功能最全的专门纪念鲁班的场馆。场馆目前正在改造升级,计划今年5月份重新开放。
为进一步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根据场馆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现将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讲解员,招聘人数5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3.具备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2007年3月4日—1999年3月4日)的男、女性公民,有场馆讲解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4.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好,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5.热爱文博事业和讲解工作,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团队合作意识,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6.身高:女1.65米以上,男1.75米以上(条件优秀者适当放宽),身体协调,比例匀称。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不设置报名期限,长期有效。
(二)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请报考人员识别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
2.审核办法
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形式为:面谈+现场讲解。(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招聘程序
(一)面谈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岗位匹配、应变和形象举止等。
(二)讲解内容
1.自备讲解词一篇(2分钟内);
2.规定讲解词一篇。
四、体检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培训、待遇
经面试合格者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缴纳五险。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或者工作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滕州市鲁班纪念馆委托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滕州人才发展”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招聘咨询电话:0632-8129999(转5)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4日
原标题:滕州市鲁班纪念馆招聘讲解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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