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青年见习招募公告

为深入推进青年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和适龄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枣人社字〔2024〕68号)要求,现将现将3月份征集的见习岗位需求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离校2年内”即离校时间至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时间小于2年,离校时间以毕业证书签章日期为准。
“未就业”状态即参加就业见习时未缴纳社会保险、名下无营业执照的情形,曾参加社会保险或登记过就业的不影响未就业状态认定。
二、见习要求
1.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
2.报名地点:各见习单位
实行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附件:3月份市中区青年见习岗位需求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
原标题:枣庄市市中区青年见习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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