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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枣庄(各县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公告|体检|领取信息汇总

枣庄中公教育 2025-03-20 08:41:19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教资认定答疑群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2025年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3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8:00—3月31日17:00,受理范围为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次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8:00—6月27日17:00,受理范围为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第三批次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8:00—9月22日17:00,受理范围为符合申请条件、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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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枣庄(各县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批次公告信息汇总 
县区 认定公告 网申入口 体检时间 领取公告
枣庄 3月21-31日 见各县区公告 -
滕州 2025年滕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第一批次)
3月21-31日
报名入口
3月24日—4月2日
期间3月30日休息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
(需预约)
-
薛城区 2025年薛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一批次)
3月21-31日
报名入口
3月26日—3月28日
3月31日—4月2日 
薛城区中医院
(需预约)
-
峄城 2025年峄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公告
3月21-31日
报名入口
3月31日
原峄城区中医院
-
市中区 2025年枣庄市市中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公告
3月21-31日
报名入口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枣庄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
3月31日-4月1日
-
台儿庄 2025年枣庄台儿庄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第一批次)
3月21-31日
报名入口
3月24日—3月31日
台儿庄区妇幼保健院
-
山亭 2025年山亭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公告
3月21-31日
报名入口
4月1日之前
(法定节假日除外)
山亭区人民医院
-
微山
3月21-31日
报名入口
即日起—3月30日
微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4月18日——4月27日
持续更新……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日-4月3日。

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后,应按规定时间到网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各确认点信息如下表:

确认点名称

确认点地址

网址

受理确认范围

电话

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中区政务中心

市中区龙头路100号

http://www.zzszq.gov.cn/

负责确认市中区的申请人

8252013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峄城区市民中心一楼A区24号窗口

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

http://www.ycq.gov.cn

负责确认峄城区的申请人

7716029;7501708

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

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综合窗口107

府前东路6号

http://www.shanting.gov.cn

 

负责确认山亭区的申请人

8862277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台儿庄区文化路139号

http://www.tez.gov.cn/

负责确认台儿庄区的申请人

6681680

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薛城区泰山中路86号

http://www.xuecheng.gov.cn/

负责确认薛城区的申请人

5191525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告厅

学院中路1988号

http://www.tengzhou.gov.cn/

 

负责确认滕州市的申请人

5598212;

5506105

 

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上述材料,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当次有效,见附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学段、手机号)。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四)认定结论

各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确认情况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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