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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枣庄职业学院 2025-06-11 08:44:25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初审、笔试已经结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相关工作做安排通知如下:

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一、时间

2025612日(星期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地点

枣庄职业学院(山东省枣庄市祁连山路2169号图书信息楼楼大学生活动中心(详见校内导引)。

   2025年6月12日8:3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从学校东门步行入口进入。

 

进面名单

三、现场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详见附件2

四、其他事宜

考察贯穿招考全过程,请各位考生时刻注意相关事项。

请您注意防暑降温及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本次招考的关注。

 

 

附件1

枣庄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

现场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顺序汇编成册(证件类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在同一页面)。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1)。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1)

4.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2,下同);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单位(部门)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现已经辞职的,须提交单位盖章的相关离职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2-3);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技能大赛类应聘人员,须提供大赛获奖公布文件和获奖证书。

6.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交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2-4)。

7.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5)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在不同单位工作的,应分段提供。

8.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6)。

9.招聘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不可参加考试。

附件2

资格复审材料清单(模板)

 

目录

1.承诺书

2.同意应聘介绍信

3.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

4.中共党员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

6.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1

承诺书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 报考枣庄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 

本人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8月31日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至学校组织人事处。

如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承诺人:

2025    

 

 

 

 

2-2

同意应聘介绍信

(姓名)系我单位在职人员,经研究决定,同意该同志应聘枣庄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

 

单位盖章

2025     

 

 

出具证明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本介绍信需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或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

 

 

 

 

 

2-3

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

(姓名)性别 ,身份号 系我校 学院/系部  专业学生,其研究方向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2025        

 

 

导师签名    联系电话:

注:本证明需应聘人员所在毕业学校学院或系部出具。

 

 

 

 

2-4

中共党员证明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 

   日在 (何处) 加入中国共产党,    (何处) 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特此证明。

 

所在党组织(盖章)                2025        

 

出具证明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本证明应聘人员目前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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