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枣庄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临床学资料:妊娠合并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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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一道考题:
1.【单选题】若妊娠晚期发生心力衰竭,处理原则为( )。
A.立即终止妊娠
B.入院待产观察
C.待心力衰竭控制后再行产科处理
D.吸氧休息
E.镇静安慰孕妇
【答案】C。
可以看出,这道题目的考点就是妇产科疾病临床处理的方法。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妇产科疾病中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临床处理方法。
分期 |
临床处理 |
妊娠期 |
①心功能Ⅲ-Ⅳ级不适宜妊娠的心脏病孕妇,应在12周以前行人工流产;妊娠36-38周者提前入院待产。 ②若妊娠晚期发生心力衰竭,原则是待心力衰竭控制后再行产科处理。 |
分娩期 |
①心功能Ⅰ-Ⅱ级、胎儿不大、胎位正常、宫颈条件良好者可经阴道分娩。 ②胎儿娩出后,产妇腹部应放置沙袋,以防腹压骤降诱发心衰。为防止产后出血过多,可静注缩宫素,禁用麦角新碱。 ③剖宫产适用于心功能Ⅲ-Ⅳ级者。 |
产褥期 |
①产后3日内,尤其产后24小时仍是心衰发生的高危期,应严密监护。 ②心功能Ⅰ级者建议哺乳,心功能Ⅲ级以上者不宜哺乳。 ③不宜再妊娠者,可在产后1周行绝育术。 |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关于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全部内容了,预祝大家取得一个好成绩,各位考生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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