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济宁市中医院“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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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卫健委统一安排,现将2020年“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二、地点
济宁市中医院(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3号)门诊楼八楼人力资源部。
三、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
(1)《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二代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应同时提交大学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其中学历学位证明应明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与应聘专业一致,加盖学校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报到证原件(应届生未发报到证的可不提供)。
(6)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7)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8)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本人在照片背面亲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报名序号;
(9)部分岗位条件需要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研究方向证明(如就业推荐表上写明研究方向,可直接提供就业推荐表)。
(10)部分岗位条件需要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以上所有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需佩戴口罩,在院门口接受体温测量,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或伴有咳嗽、咽痛、乏力等症状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二)应聘人员28天内如有来自境外、湖北省或有新冠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请现场资格审查前及时与我院沟通。
(三)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需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报名时所留电话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报考单位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济宁市中医院
2020年4月9日
原标题:济宁市中医院 关于做好2020年“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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