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济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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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3号)《2020年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0年4月10日-15日,具体时间由各引才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地点
由各引才单位自行确定(详见附表)。
三、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参与资格审查的人员聚集,本次资格审查工作对地点不再做统一安排。
(一)引才单位尽量错峰审查,避免人员聚集,同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的防护。应聘人员应服从引才单位安排,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做好个人防护,对发热或伴有咳嗽、咽痛、乏力者应暂缓审查。
(二)引才单位应提前掌握应聘人员28天内是否来自境外、湖北省或有新冠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上述人员,及时向市卫健委报告。
(三)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需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报名时所留电话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报考单位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
原标题:2020年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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