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聊城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20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29日—8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地址:临清市龙山路南首卫生健康局三楼310房间),联系电话:。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一)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送达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审查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备查,身份证、户口页只留存复印件)。
1.《2020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笔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验证码在有效期内)1份及其他相关材料。
2.身份证、报到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材料等。
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报考限临清户籍的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索引页、户主页与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0日;
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材料(包括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资格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表等)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岗位无要求的不提供。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需提交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书。
4.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择业期(2018届、2019届毕业)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及相关证书材料等(相关证书材料包括: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资格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表等;岗位无要求的不提供)。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以上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0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后,在左上角订好。
四、其他事项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于8月28日下午15:0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资格审查声明》。对未提交放弃声明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律不再向相关考生另行通知。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有关考生请注意关注临清政务网网站(),以免损失递补面试的机会。
4、《2020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登录临清政务网网站()下载打印。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5、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进行“两证一码一测验”。
6、面试有关事项等通知将在临清政务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7日
原标题:2020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inqing.gov.cn/ztzl/lq2020zp/202008/t20200827_3375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