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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0人)

第四人民医院 2020-09-24 17:18:13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医院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和医院发展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到医院里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应聘。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10月12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8:30至2020年10月14日下午16:00

2、报名地点:聊城市花园北路49号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明德楼六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医院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现场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人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历证明。

2.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需用A4纸复印全部页面,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务必复印清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核方法

2020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答辩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答辩不设淘汰比例,初审合格的全部进入考核答辩范围,考核答辩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答辩成绩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医德医风、廉洁行医等方面情况,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工作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需做心理测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聘用

考察及其他资格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力资源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核、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可咨询电话:0635—。

 

原标题:2020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cdsrmyy.com/tzgg/qita/2020-09-24/9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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