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济宁兖州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招用公益性岗位20人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20人,主要面向镇(街)综合服务中心。
二、招用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兖州区常住户口; 身体健康;
(三)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毕业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就业(未在企业单位参保缴费为准)的高校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2、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在本次招用范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11月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综合科(建设东路36号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三楼)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下载并提前填写《2020年兖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和《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表》(附件2)。附件2填写完整后须先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提交材料: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用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用简章要求的,一律取消招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经面试考察后择优录取。
五、体检和招用
按招用计划数进行等额体检。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的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并在兖州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招用手续。
六、招用与待遇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招用人员确定岗位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用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2020年兖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济宁市兖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0年10月29日
原标题:2020年兖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anzhou.gov.cn/art/2020/10/29/art_29160_2686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