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90人)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专职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具有莱芜区常驻户口;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莱芜区辖区内凤城街道、张家洼街道、高庄街道现有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被纳入不良诚信记录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90人。具体详见《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计划表》(附件1)。
三、考试流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9:00--2020年11月4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9:00--2020年11月5日11: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日9:00--2020年11月5日11:00
报名、缴费网址:莱芜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有关招考信息,请随时关注莱芜区人民政府网。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1月2日9:00至11月4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3、网上报名填报申请加分项时,必须严格按照《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笔试加分政策》(附件2)要求,本人自主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最高加分项,所申请加分项务必属实,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资格审查时若无法提供相应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网上查询
查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9:00至2020年11月5日11:00。
网上报名信息由系统即时自动核验,主要核验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考者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初审通过。通过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初审的报考者,可于截止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骗取笔试加分的,即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应于2020年11月2日9:00至11月5日11: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城乡低保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成功后,无需缴费,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6日9:00至11:30到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莱芜区龙潭东大街29号,电话)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缴费减免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扶贫办出具的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笔试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及时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
3、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为原始笔试成绩与笔试加分之和,其中笔试加分以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申请加分项计算。
5、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街道报名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并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各街道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
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4)《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报名表》(附件3)2份;
(5)《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2份;
(6)申请加分证明材料,详见《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笔试加分政策》(附件2)。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统一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报名顺序(报名序号)先后确定。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考察、体检、公示
考察:考察工作由各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报名顺序(报名序号)先后确定。
体检:对通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以上办法依次递补。
公示: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待遇
通过考试人员,试用期一年(城市社区现有“两委”成员除外),待遇按照《莱芜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与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卡(简称“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 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 IgG 抗体检测阳性) 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 7 天内 2 次(间隔 24 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莱芜区委组织部、莱芜区民政局、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程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莱芜区委组织部
莱芜区民政局
莱芜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七、其它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应责任。
本简章由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正常工作日9:00--17:00)
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报名表sd.docx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笔试加分政策sd.docx
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诚信承诺书sd.docx
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计划表sd.docx
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原标题: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aiwu.gov.cn/art/2020/10/29/art_35262_4761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