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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市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4人)

中国·寒亭 2021-08-30 10:05:46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卫生人才队伍,优化基层卫生队伍结构,根据寒亭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2015〕6号)等文件规定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17人;面向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招聘7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4日(含)以后出生)。

(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于2021年9月4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1年9月4日09:00—9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4日11:00—9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寒亭”(http://www.hanting.gov.cn,下同),进入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在网上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时间:2021年9月4日11:00—9月10日11:00

寒亭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4日11:00—9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9月11日9:00—9月12日9:00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潍坊市寒亭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潍坊市寒亭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4),健康承诺书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均需提交。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潍坊市寒亭区益新街337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中国•寒亭”网站另行通知,具体以笔试公告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除,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潍坊市寒亭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2份。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在职及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六)面试。

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专业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专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专业,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截至面试之日前两个工作日的17:00,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专业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场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中国•寒亭”网站另行公告。面试考务费为70元。

(七)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专业,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专业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专业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八)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专业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将通过“中国•寒亭”网站另行公告。

(九)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拟聘用人员名单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纳入正式事业单位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落实有关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在“中国•寒亭”网站予以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在潍坊市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寒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寒亭”网站: http://www.hanting.gov.cn

咨询电话:0536-790708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附件: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sd.docx

2021年潍坊市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健康承诺书sd.docx

2021年潍坊市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sd.docx

2021年潍坊市寒亭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sd.docx

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30日

原标题:潍坊市寒亭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anting.gov.cn/ywdt/gggs/202108/t20210830_679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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