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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枣庄教师资格考试: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枣庄中公教育 2022-10-25 21:11:40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是一个常考的考点。对于这部分的考试形式,会以单选题和材料分析的题型出现,尤其学生的权利常见单选题。虽然这部分的内容不多,但是由于有些考生缺乏生活经验或者带着自己的理解,总是造成在单选题的刷题中出错。特别是对于人身自由权和隐私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之间的区分。

一、学生的权利

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

1.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作为学生这个身份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1)受完法定年限的教育权

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我们国家规定实行的是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制度,包括了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在此阶段上学的学生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组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劝退学生。一般会侵犯这项权利的主体主要包括学校和老师,有的时候还有家长。

例子:社会企业和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九年义务阶段学生,导致学生辍学。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出现厌学现象,自己像班主任申请退学,班主任不得批复。

(2)学习权

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或者使用仪器设备。

例子:上课期间因学生犯错罚学生到操场跑步、罚学生冲厕所等行为,都不允许出现。学校因担心学生毁坏图书等借口,不让学生使用图书馆资源和器械等学习工具。

(3)公正评价权

是指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明和毕业证书权利。

例子:不允许出现不给予学生合理的成绩及评价,比如让可以及格的学生不及格处理。不给予学生成绩。

2.人身权(作为公民角色最重要的是人身权。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

(1)身心健康权

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内容。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禁止向学生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例子:对学生进行过度惩罚,导致学生受伤,或者出现损害心理健康;地震等灾害时,抛下学生肚子逃跑;对于班上的霸凌事件不闻不问等。

(2)人身自由权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例子:对学生进行搜身;关禁闭;留校;留堂。在题干中会这样描述:教师怀疑学生偷拿了东西,提出搜查学生书包的要求。教师在放学时以没完成作业为由给学生留堂,最后在下班走的时候忘了这回事把学生关了一夜等等。

(3)人格尊严权

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例子:体罚(罚站、罚跑……);变相体罚(罚抄写);辱骂学生;给学生起侮辱性的外号。当众批评学生,讽刺学生等。总而言之,人格尊严权更加强调教师的做法没有尊重学生,让学生丢了面子。

注意:判断老师的行为是惩罚还是体罚、变相体罚主要看两点:目的和程度。目的是教学,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掌握某个知识或动作,程度较浅的我们称之为惩罚;反之,为变相体罚。例子:语文老师让孩子多写几遍写错的生字;体育课上教师指导学生多训练几遍新学的技术动作;属于惩罚。教师为了罚学生,让其回家后把2000字的文章抄写十遍,属于变相体罚。

(4)隐私权

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权利。

例子:向全班公开学生的信件、作文等涉及隐私的内容;将学生的家庭情况公布。

3.财产权

(1)财产所有权

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幼儿年龄虽小,但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侵犯其权利。

例子:没收学生的比赛奖金;不发放学生的奖品等。

(2)继承权

是指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死亡公民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3)受赠权

是指接受别人赠予的财物的权利。

例子:贫困学生接受好心人的捐赠和资助。

(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例子:老师撕毁了学生撰写的小说;

二、学生的义务(口诀:三遵守一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生应尽的义务有: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三、练一练

多项项选择题

在某次朗诵比赛中,小兰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市级三等奖,市教育部门为其颁发了一本荣誉证书,还给予了一笔三千元的奖金。但回校后,学校只给了小兰荣誉证书。家长找学校理论。学校认为在小兰比赛前期,学校为小兰的比赛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笔奖金应当作为学校的回报回收处理。关于学校的做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学校为小兰的比赛付出那么多,应该收取这笔费用

B.奖金属于小兰的财产,学校不得随意侵占

C.学校的做法错误,学校具有教书育人的责任

D.学校可以收取一部分,弥补付出的成本,但不应该全部拿走

【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财产权。财产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幼儿年龄虽小,但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侵犯其权利。

例如非法没收学生东西(学生课堂看小说或者玩手机,教师进行没收×【代为保管】);罚款(迟到、上课睡觉、地面有垃圾罚款5元;损坏班级财物-罚款×【照价赔偿】)等行为都是错误的。

题干中小兰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比赛中获得的奖金,属于小兰本人的财产。任何人没有权利侵占学生的财产,应当尽数还给学生。而学校所述在小兰比赛前期给予的帮助和教育,皆属于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当尽到的责任,教师应该教书育人,想办法让学生成才,不属于额外的付出,更不应该,因此收取报酬,该种行为既不符合为人师表的要求,也违法了法律的要求,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故本题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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