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青年就业见习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离校2年内”即离校时间至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时间小于2年,离校时间以毕业证书签章日期为准。
“未就业”状态即参加就业见习时未缴纳社会保险、名下无营业执照的情形,曾参加社会保险或登记过就业的不影响未就业状态认定。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C2区11楼人力资源部(1107室)(枣庄市薛城区复元三路与厦门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报名提交材料:
1.《枣庄市青年见习报名表》(附件下载)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已取得学历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
5.就业创业证(以失业青年身份申报见习的须提前进行失业登记)。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现场资格审核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面试
本次招聘通过面谈(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及时查看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同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最终总成绩。
四、录用及管理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见习人员按照见习单位通知到见习单位报到,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月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同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原标题:2024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青年就业见习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zsfybjy.com/html/31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