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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枣庄疾控 2025-07-12 11:05:32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枣庄及周边医疗卫生招聘信息发布群
人才引进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枣庄市卫生监督所、枣庄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枣庄市卫生检测检验中心)是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优秀人才,共谋疾控发展。为切实做好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中心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可不作年龄限制;
(五)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以毕业证书登记的专业为准)、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报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应聘报考岗位,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同意应聘说明(式样)》(附件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或委培单位(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5年7月。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在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枣庄市卫生健康委、枣庄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22日报名方式:通过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相关表格。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见下方需要提交材料)以扫描形式打包发送至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zzcdcrsk2020@z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方向)+学位学历”,如:“张××+××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及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632-3698959。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诚信等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632-3698959。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聘者须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及证书原件(包括但不限于):
(1)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2)所有毕业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4)《2025年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纸质手签字版;
(5)在职人员应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可提前电话咨询);
(6)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式样)》(附件4),《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式样)》(附件4)需应聘者亲笔签字并加按手印。
(7)《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5)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31日9:00-8月1日16:00
2.资格审查地点: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212室,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六盘山路669号(薛城区黄河路与六盘山路交叉口西北80米)。
3.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审查。
4.应聘人员审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5)
(2)《2025年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考生需要提交由毕业院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写明考生所学专业及二级学科名称。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否则视为放弃。如有工作经验现已离职的人员须提交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证明或销编证明。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现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向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专业技能测试本次招聘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测评,设定开考比例为1: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时间为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以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为主。专业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考察体检。中心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枣庄市卫生健康委、枣庄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中心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六盘山路669号
咨询电话:0632-3698959
监督电话:0632-8686618
电子邮箱:zzcdcrsk2020@z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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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3jVljMvDBa8kq0c1wOT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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